大众对 托里峡谷号 的记忆从飞机开始:超级油轮撞上暗礁,英国政府出动轰炸机,海面燃起大火。这一连串事件全都真实发生过,压缩后的讲法却写出了一段失真的历史。油轮于 1967年3月18日 搁浅,首次空袭发生于 3月28日。十天之间,打捞人员尝试救船,浮油不断扩散,化学制剂大量投入使用;原油抵达康沃尔海滩,沉船上的爆炸夺去一条生命,继而一场大风把船体折成数段。[2][3][4]
这里需要辨明的迷思,在于轰炸被写成即时且唯一的应对,这个夺目的选择也被当作理解灾难的首要线索。证据指向了别处。飞机攻击沉船时,最初的航行事故已经演变成三重危机:船体再无脱浅希望;海岸正接受化学制剂处理,其对生物和环境造成的代价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国际法也缺少适当的干预和赔偿规则。
顺着这一时序来看,轰炸既算不上扭转局势的妙招,也解释不了后来发生的一切。它是一连串临时尝试中最后、也最醒目的一场冒险。
壮观场面抹去的时间线
- 1967年2月18日: 这艘利比里亚注册油轮载着 119,328吨 原油,从波斯湾启程驶往米尔福德港。[2]
- 3月18日: 油轮在锡利群岛与兰兹角之间的七石礁撞上波拉德礁。[1][2]
- 3月20日: 当时的一份法律报告估计,已有约 30,000吨 原油泄漏。[2]
- 3月25日: 历经一周的围控尝试、化学处理和打捞作业,原油开始抵达康沃尔海岸。[2][4]
- 3月26日至27日: 巨浪先折断油轮脊梁,随后把船体分成三段,又释放出大量原油,也断绝了让它重新浮起的现实希望。[2][4]
- 3月28日至30日: 英国军机用炸药、航空燃油、凝固汽油弹和燃烧装置炸开剩余油舱,并试图点燃舱内原油。[2][4]
- 4月4日: 科学界仍在评估应对措施,首相哈罗德·威尔逊已在英国下议院为整套决策顺序作出辩护。[4][6]
- 5月4日: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理事会开始组织紧急国际工作,处理沉船暴露出的技术与法律缺口。[2]
这份清单无法替任何决定开脱。它界定了每项决定在当时还能改变什么。
迷思一:一次错误转向足以解释整场灾难
利比里亚调查委员会认定,搁浅责任完全在船长帕斯特伦戈·鲁贾蒂(Pastrengo Rugiati)。报告排除了机械故障,并列出了一连串选择:放弃锡利群岛以西较安全的航线,改走东侧水道;高速驶入狭窄水域;继续使用自动舵,没有及早切换到手动操舵;在渔船交通干扰最后一次改向时反应太迟。舵手最初转动舵轮时,自动系统依然接通;待手动操舵真正生效,暗礁已经近在眼前。[1]
这些材料有力证明了航行疏忽,却不足以解释这场灾难在历史上的全貌。
搁浅与大规模污染紧急状态分属两个层次。人为失误把船壳送上波拉德礁,随后的灾害规模则取决于更多条件。其中有一艘将近 975英尺 长的油轮,分装于破损和完整油舱中的货物,阻碍人员靠近的海况,原本只为较小规模泄漏准备的应对工具,以及一套关注船舶与货物损失、很少顾及原油漂向他人海岸的法律。[2] 责任可以集中在驾驶台上,后果却无法集中。
正式调查对个人责任的裁断,也容易让此后每项选择带上必然色彩。搁浅只是在不断收窄可选范围。政府、打捞方、地方当局、科学家、军队、船舶利益相关方和沿海社区随后都在这个范围内行动,手边往往没有经过检验的章法。历史始于疏忽,若继续追问为何原油已经漂动之后,仍有如此多机构需要临时摸索各自职责,事件所暴露的问题会更加清楚。
迷思二:政府一开始就出动了轰炸机
英国在事故发生数小时内便着手应对,距离轰炸尚有十天。3月18日,装载化学制剂的英国皇家海军舰艇驶向沉船,普利茅斯设立指挥所,飞机追踪浮油,科学家受召参与,地方当局也开始面对漂入各自辖区的原油。[3] 早期行动达到高峰时,当时的报告统计共有 53艘船 参与,每天使用的清洁剂多达 90,000加仑。[2]
与此同时,打捞人员试图保住价值最高的一项选择:让船和余下货物一起离开暗礁。威尔逊4月4日的陈述代表政府一方的辩护,阅读时需要保留这一出处。他说,打捞方获准利用大潮期作业,因为油轮一旦能够重新浮起,就能避免主动打开完好的油舱。把原油泵入较小船只的方案被判定为危险:船上油泵已经失灵,挥发性气体让维修充满风险,天气也让另一艘油轮无法靠得足够近。[4]
打捞同样付出了代价。一次爆炸夺走打捞船长的生命,官员等待潮汐窗口期间,原油仍在外泄。[4] 批评者有充分理由指出,等待是在维护日渐渺茫的救船希望,风险却由海岸承受。另一种解释则是,立即摧毁船体会打开完整油舱,放出的原油未必能够燃烧。威尔逊向议会表示,钢质甲板下面分布着 16个独立油舱,一旦将其炸开,最多会再释放 90,000吨 原油,能否点燃则毫无保证。[4]
天气抢在政策讨论之前结束了争论。3月26日,一场大风把船体折成两段;次日,船体已经断成三段。本文采用的海军部官方照片记录了更早的阶段:直升机正在吊放设备,打捞工人聚集在搁浅油轮上。[10] 那些工人想要挽救的船体崩坏之后,轰炸机才接到出动命令。
迷思三:轰炸造成了泄漏,或者解决了泄漏
最有力的证据排除了这两种绝对化说法。
将轰炸视为泄漏起因,经不起时间顺序的核对。到3月20日,估计已有约 30,000吨 原油逃逸;3月25日,油污抵达康沃尔;3月26日船体解体,在首次空袭之前又释放出一股大量原油。[2] 此时,环境危机早已散布在海上与岸边。
轰炸方案内含的不确定性,也限制了将其视为解决办法的说法。政府科学家曾在一个内陆湖面成功点燃装有 1,000加仑 科威特原油的试验池,随后在海上一片8平方英里的油污区所作试验却告失败。[4] 因此,空中行动同时包含方向相反的两个动作:炸药负责打开油舱,燃油与燃烧弹则要让释放出的原油燃烧,阻止它继续扩散。1967年的一份海事法报告认为,到3月30日,沉船附近的原油已被销毁。[2] 国际油轮船东污染联合会(ITOPF)后来给出的判断更加审慎:轰炸和燃烧取得部分效果,原油依旧抵达英格兰西南部、海峡群岛和布列塔尼。[5]
一种解释把空袭视为鲁莽的政治表演,政府只是要让公众看到它在攻击一个无法靠轰炸制服的敌人。另一种解释将其视为最后的减损手段,因为打捞希望和船体完整性都已消失。证据在事件顺序上支持后一种解释,却证明不了行动成效。要得出确定的净结果,需要空袭前后可靠的逐舱质量收支数据:还剩多少原油,多少被烧掉,爆炸又释放了多少未燃原油。本文引用的同期记录没有给出这组测量结果。
证据容许的结论范围更窄。轰炸没有造成 托里峡谷号 泄漏,也没有终结泄漏;也不能只因火焰比乳化油更上镜,就让轰炸承担整场应对的全部道德重量。
迷思四:清洁剂只有两副面孔——清理或灾难
化学处理是一场规模更大、声势更小的试验。早期产品可以把海面浮油打散成微滴,减少肉眼可见的上岸油量,也能加快清除岩石上的原油。ITOPF认为这些制剂确实发挥了部分作用。[5] 官员使用它们,因而有实际的行动理由。度假海岸沾满油污时,环境破坏和经济危机已经同时发生,问题远超外观。
当年的产品与今天毒性较低的分散剂相去甚远。ITOPF所述的制剂以溶剂为基础,使用浓度很高,有时甚至原液施用;该机构认定,过量且不加选择地使用这些制剂,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损害。[5] 海面上的油迹看似消退,背后也有污染物重新分布到水体和整片潮间带的情形。
官方说法随时间发生的变化很有启示。1967年5月3日,英国农业大臣在议会表示,尚未在公海鱼类中发现可辨别的影响,商业渔业也未见明显损失;他同时承认,大量施用制剂的海岸附近出现生物死亡,后续监测还需继续。[6] 此后数十年的海洋生物学研究把衡量范围推向另一个问题。一篇回顾英国海洋生物学协会研究史的文章指出,该协会1968年的综合报告发现,当时的分散剂比原油本身危害更大;一些避风的潮间带和浅水潮下带群落约用 15年 才恢复到此前状态。[7]
最初几周的商业捕捞量与多年间受处理岩岸的生物群落恢复,衡量的是不同问题,这正是证据的适用界线。把各地每一次施用都判作比未经处理的原油危害更大,会超出材料能够支持的范围。若将这些化学制剂笼统称作清理,也会掩去它们杀死了什么、把污染移向何处,以及恢复耗费了多长时间。
迷思五:灾难催生了一部现代法律
法律遗产同样经历了一连串发展。1967年,几个基础问题仍无定论:责任是否需要以过错证明为前提?责任应由船东、货主还是双方承担?保险是否必须强制购买?政府、渔民、旅游企业和业主提出的索赔,该如何共同分配一笔有限的基金?又该由哪一国法院受理?当时的国际海事委员会(CMI)报告担心,英国政府的应对费用会耗尽可用的责任限制基金,留给私人索赔人的金额所剩无几。[2]
沉船还引出另一个问题。沿海国家为了保护本国海岸,对于领海外悬挂外国旗帜的船舶,究竟有权实施何种摧毁或改造措施?后来的 《1969年干预公约》 确认,沿海国家有权在公海采取必要措施,应对石油污染危险;公约同时要求有关国家协商,并规定过度行动须予赔偿。[9] 许可、必要性、协商和责任之间的平衡,正如一份针对1967年3月那种法律悬缺状态的回答。
赔偿制度与干预权一同发展。国际海事组织认为,托里峡谷号 事故促成了一个临时法律委员会,以及 《1969年民事责任公约》 和 《1971年基金公约》;当船东责任不足以赔付时,后一项公约又增设一层补偿。[8] 石油泄漏后的环境治理没有在一次冲击中完备,后来的油轮灾难也不断改写相关制度。事故把彼此分立的问题——预防、紧急权力、严格责任、保险和共同赔偿——带入同一项国际议程。
轰炸机的影像常常遮住了这份遗产。最令人难忘的行动,是飞机向沉船投下火焰。持久的应对来得更慢:确定谁有权采取行动、谁必须付钱,以及怎样让海岸在油污抵达之前就进入法律视野。
照片记录准确的部分
IWM的照片里没有最初的航行错误、经清洁剂处理的海滩、议会争论或条约会议。[10] 一架直升机悬停在搁浅油轮旁,设备缓缓落向挤满工人的甲板,船尾的船名依然清晰可辨。它的力量来自所定格的时刻:人们仍怀有让船重新浮起的希望,大风与烈火尚未把打捞变成摧毁。
若把这张照片当作整个事件的缩影,画面便会产生误导。托里峡谷号 灾难包含的内容,远比一场打捞任务让位于一种壮观补救措施更加复杂。它是一连串应对过程,每一次解决尝试都暴露出另一种能力缺口:更安全的航行,大规模泄漏应对,海洋生物学知识,沿海国家权力,以及对那些从未拥有油轮或船上原油的人作出赔偿。
轰炸之所以成为最后一场试验,是因为沉船已经耗尽了可以逆转的选择。这段历史依然重要,因为事件周围的世界仍有选择可做。
来源
- 利比里亚共和国,Report of the Board of Investigation in the Matter of the Stranding of the S.S. Torrey Canyon on March 18, 1967,1967年5月2日发布,后收入 International Legal Materials——船旗国对航线选择、操舵、航速和责任所作的调查。
- 国际海事委员会,Torrey Canyon: Preliminary Report,1967年——事故同期的时间线、船舶与货物数据、应对规模、费用估算,以及泄漏引出的责任问题。
-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IncidentNews,“Torrey Canyon; Lands End, England”——美国官方事故档案,记述持续十二天的泄漏、指挥体系、追踪、化学处理和地方应对。
- 英国议会,“Torrey Canyon”,1967年4月4日下议院辩论——哈罗德·威尔逊对打捞窗口、遭否决的替代方案、船体解体、试验性燃烧和轰炸决定所作的原始陈述。
- 国际油轮船东污染联合会,“Torrey Canyon, United Kingdom, 1967”——回顾泄漏、部分奏效的燃烧尝试、油污抵达的海岸范围,以及早期分散剂造成的破坏。
- 英国议会,“Torrey Canyon”,1967年5月3日下议院书面答复——当时的大臣对鱼类、贝类、清洁剂暴露和早期监测局限所作的评估。
- Paul R. Dando与Eve C. Southward,“The history of the Journal of the Marine Biological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influence of the publication on marine research”,Journal of the Marine Biological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Kingdom,2020年——对 托里峡谷号 研究和潮间带长期恢复情况的回顾性综述。
- 国际海事组织,“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相关制度史将 托里峡谷号 与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1969年民事责任公约》和《1971年基金公约》联系起来。
-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Relating to Intervention on the High Seas in Cases of Oil Pollution Casualties, 1969”——沿海国家权力、协商义务、比例原则和赔偿的官方概要。
- 帝国战争博物馆,“The Torrey Canyon Disaster. March 1967, at sea on Seven-Stones Reef”——海军部官方照片A 35083的馆藏记录;照片呈现打捞设备吊放到油轮上的情景,也是本文配图。 机构图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