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拟议中的公共图书馆,亨利·古尔本(Henry Goulburn)有一个疑问。议会正考虑授权城镇出资购置馆舍、桌椅,书籍却要靠自愿捐助。在1850年3月13日的下议院辩论中,他说,自己原以为书籍也算得上图书馆的必需品。这一质疑点出了法案支持者有意维护的一道经费分界。[1]
1850年8月14日,《公共图书馆法》获得御准,这道分界也随之写入法律。地方税可以支付阅览室的取暖、照明和人员开支,添置藏书则要另寻资金或接受捐赠。[2] 理解这项安排,便能重新看待那个熟悉的创办故事:一座城镇既要取得花钱办馆的权限,也要找到愿意为新馆筹措可供外借书籍的人。
在此之前,读者已经能从多种藏书机构获取书籍。历史学家阿利斯泰尔·布莱克(Alistair Black)列举了1850年以前的订阅制图书馆、捐资设立的藏书机构、读书会和咖啡馆藏书;使用这些藏书通常要付费,有时直接缴纳,有时计入其他服务的费用。以公共资金办馆的提议也早于这部法案。[3] 摆在议会面前的问题,是怎样让公众免费使用图书馆,以及相应开支该由谁来承担。
法案设下的准入条件相当严格。它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超过10,000的自治市。列入市民选民名册者可以投票决定是否采用这部法律,赞成票须达到实际投票数的三分之二。若遭否决,须等两年才能再次投票。即使通过,每年的征税上限也仅为房产年度应税估值每1英镑征收半便士。[2]
关于支出的条文,把这项妥协写得尤其清楚。第IV条列明燃料、照明、固定设施、家具和受薪人员;第VI条将书籍、地图和标本列为“捐赠”给机构的物品;第VII条则规定入馆须“免收一切费用”。[2] 免费入馆是一项明确的承诺,而要让这项承诺有实际意义,还得设法备齐藏书。
议会辩论呈现了这些条文背后的考量。索尔福德选区议员约瑟夫·布罗瑟顿(Joseph Brotherton)强调,书籍将由自愿捐助筹措。他还把拟设的图书馆称为所能设立的“最省钱的警察”:在他看来,让人们方便地阅读有助于增进教养,也能拉近各社会阶层的距离。古尔本担心,收入较低的地方税纳税人最终供养的,会是一间主要方便有闲阶层的报刊阅览室。同一场辩论里,两人对谁将从中受益抱持着不同的预期。[1]
读者后来如何使用图书馆,还须另找证据。辩论记录的是两位发言者各自希望同僚想象的未来,也解释了法案为何看似漏掉了书籍。支持者可以指向税收之外的慷慨捐助,为有限的公共开支辩护。至于古尔本提出的实际问题,则留给了每一座采用这部法律的城镇。
曼彻斯特展示了这项安排怎样运转起来。市长约翰·波特爵士(Sir John Potter)组织募捐,同时为馆舍和藏书筹款。市政府的记述中,捐助者既有一个工人委员会,也有阿尔伯特亲王。1852年9月,免费公共图书馆在坎普菲尔德原科学会堂开馆,爱德华·爱德华兹(Edward Edwards)出任首任馆长。[5]
工人委员会的参与,影响着我们对这段历史的理解。若故事只讲富裕的捐助者,那些预期中的读者便只剩下被动接受的形象。曼彻斯特的募款活动中,劳动者也组织起来出资。藏书的购置同样取决于经费来源:自愿捐款可以用来购书,受到限制的是地方税获准支付的项目。[1][5]
留存至今的登记簿,让我们看到了实际借阅。Manchester Archives+将照片中的这一页认定为1852年9月9日首批图书借出的记录。印刷的栏目标题与手写条目,为开馆留下了实物见证:这所获得各方支持的机构,如今已有借阅业务需要登记。[4] 至于图书馆在全城服务得是否均衡,还需更多证据;这一页至少留下了开馆典礼致辞之外的使用记录。
到了1854年4月5日,威廉·尤尔特(William Ewart)已在请求议会扩大图书馆的权限。他报告说,曼彻斯特在19个月内的图书外借量达230,000册次,并主张把税率上限提高到每英镑1便士,同时准许购书。这些数字由改革的发起者提出,用于支持进一步立法。[6]
借出册次统计的是一次次借阅行为,其中包含同一位读者的多次借阅。因此,单凭尤尔特的数字,还无法回答古尔本关于受益是否均衡的疑问。它所显示的,是支持者认为什么证据具有说服力:已有图书馆的使用情况,可以成为扩大权限的依据。辩论的依据,从预想中的阅读需求转向了报告中的流通量。[6]
1855年法案明确赋予了购书权。第XXI条把书籍、报纸、地图和标本与燃料、照明并列,列入图书馆主管机构可以购置或供给的项目;第XV条把最高税率提高到每英镑1便士。新法还将适用范围从自治市当局扩展出去,纳入符合条件、由地方改良事务管理机构管辖的地区,以及教区。[7]
这张支出清单的修改幅度很小,影响却很深。地方议会如今可以动用公共资金选择读物,将其作为办馆工作的一部分。捐赠仍能充实馆藏,藏书的持续增补也有了公共预算可用。书籍终于进入了获准开支的项目。
图书馆的设立依然有限。英格兰历史遗产保护局(Historic England)的建筑史资料记载,截至1867年,全英国只有27个地方当局采用了图书馆立法。对于低应税估值房产较多的地区,即便税率上限提高到1便士,筹款能力仍然受限,办馆有时仍需大笔私人资助。[8] 同样的征税权限,在不同城镇筹得的资源相差甚远。
把法条、发言与借阅记录放在一起阅读,免费入馆背后的工作便逐渐显露出来。选民须授权征税,支持者须筹集藏书,工作人员须将这些藏书转化为日常服务。1850年的安排在严格限制下为这些工作打开了空间。随后不久的修法承认,公共图书馆的持续开支,也应当涵盖书籍本身。
资料来源
- 英国下议院,“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法案”,1850年3月13日,《议会辩论记录》(Hansard),第109卷,第838–850栏——古尔本的质疑与布罗瑟顿的辩护。
- 1850年《公共图书馆法》,维多利亚女王在位第13及14年,第65章,第I–VIII条——原始法案及其投票、支出和免费入馆规定。
- 阿利斯泰尔·布莱克,“导论:理念与现实中的公共图书馆”,《剑桥不列颠与爱尔兰图书馆史》,第III卷(2006年),第19–23页——出版社提供的章节摘要。
- Manchester Archives+,“曼彻斯特公共图书馆首次借出的图书”——1852年9月9日的登记簿,GB127.M740/8/16/3/1;照片及档案说明。
- 曼彻斯特市议会,“中央图书馆之前:坎普菲尔德”——募款、图书捐赠及1852年9月的开馆情况。
- 英国下议院,“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法案”,1854年4月5日,《议会辩论记录》(Hansard),第132卷,第453–464栏——尤尔特报告的流通量及扩大权限的提议。
- 1855年《公共图书馆法》,维多利亚女王在位第18及19年,第70章,第IV–VIII、XV及XXI条——采用程序、税率上限及购书权。
- 英格兰历史遗产保护局,《英格兰公共图书馆1850–1939》(2016年),第2页——早期采用情况及地方税筹资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