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12月12日,檀香山的医生确认鼠疫已经抵达夏威夷群岛。1900年3月6日,旧金山唐人街的一场尸检发现同一种疾病进入了美国本土。这两座太平洋港口由航线相连,都担忧贸易受损,也都刚刚掌握鉴定鼠疫耶尔森菌(Yersinia pestis)的能力;它们最初采取的强制措施,同样指向华人街区。[1][2][7]
此后,两地的应对走向分岔。夏威夷处于政权过渡期,政府把极大的紧急权力交给卫生委员会,实际主持鼠疫应对的是三名医生。委员会可以封锁人员、宣布房产应予拆毁、调遣武装警卫,并下令焚烧染疫建筑。1900年1月20日,其中一次焚烧蔓延失控,唐人街被毁,5,000多人流离失所。[2][3][10] 旧金山的权力则分散在市卫生委员会、联邦医生、敌视鼠疫诊断的州长、商业利益集团、法院、报纸和华人社区组织之间。官员能够封锁唐人街,也能以强制接种相威胁;与此同时,加州政治领袖否认了这些行动赖以成立的诊断。[5][6][7]
这组对照无法归结为果断科学与怯懦政治的分野。两座城市都把细菌学与种族成见混在一起,也都把“唐人街”当作一道足以圈住生物传播过程的街区边界,尽管医生当时仍未完全理解这一过程。真正拉开差异的是制度安排:檀香山的权力高度集中,一项危险政策赶在纠正之前便可付诸实施;旧金山的权力过度分散,强制、否认、抵抗与疾病控制由此碰撞多年。一个体制以灾难性的速度向前推进,另一个陷入停滞,随后才在政府间协调与社区参与一同改变时逐步改善。[1][2][7][8][9]
图片背景: 题图是弗兰克·戴维拍摄的真实档案照片,由夏威夷州档案馆保存,并以 PP-17-11-001 编目;维基共享资源的对应记录注明,这件复制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照片里的消防员正在迎战唐人街大火,与摆拍的疫病象征相去甚远。这篇比较史关心公共卫生权力能够对一座城市采取何种实质行动,照片所记录的正是这种力量。[12]
同一种病原体,尚未完备的理论
十九世纪末,第三次鼠疫大流行沿着轮船网络从中国南方传到世界各地的港口。1894年,在香港工作的研究者鉴定出鼠疫杆菌。保罗-路易·西蒙德(Paul-Louis Simond)于 1898年 证明了鼠—蚤传播途径,但其他研究者直到 1905年 才复现实验并广泛确认这一结果。因此在世纪之交,官员对细菌作出诊断已有较大把握,至于它如何在动物、房屋和人群之间移动,认识仍然有限。[1]
这段认知缺口使旧有的卫生观念延续得格外长久。拥挤的房间、渗漏的下水道、垃圾、昆虫和老鼠,共同出现在贫困的滨水街区。清理这些环境确实可以减少老鼠栖息地及人类接触风险,即使官员误把受感染的墙壁、土壤、空气或个人习惯视为主要传播媒介。有效的干预与错误的理论,就这样被装上了同一辆清运车。[1]
偏见也搭上了这辆车。早在两地疫情暴发之前,白人官员和报纸便把华人聚居区描述成天生带病的空间。鼠疫仿佛印证了一套现成的种族地理:一种“亚洲人的”疫病应当留在唐人街之内,街区以外的商业城市则代表需要保护的健康公众。这一前提遮住了显而易见的矛盾:檀香山与旧金山凭借船舶、码头、仓库、劳工和资本同亚洲相连,更广阔的城市经济也依靠这些联系。官员给街区烙上种族印记,疾病却沿着城市与海上体系流动。[1][7]
檀香山:紧急权力成为政府
鼠疫抵达檀香山时,当地正处在宪制尚未落定的过渡时期。美国于 1898年 吞并夏威夷,领地政府要到 1900年6月 才正式成立。历史学家詹姆斯·C·莫尔(James C. Mohr)区分了名义上的卫生委员会与实际领导紧急应对的三名医生。当时的法定权限使委员会能够全面支配群岛的武装力量、公款、人员流动和鼠疫政策;在紧急时期,这个医生三人组几乎成了行政政府。[2][10]
权力集中解决了一项协调难题。每逢封锁街区、转移居民或宣布建筑应予拆毁,委员会都省去了分别说服市、州和联邦各级机构的过程。当商业领袖担心宣布疫情会使港口遭到孤立时,委员会仍可依据细菌学诊断采取行动。同一套安排也削弱了纠错能力。凡是住宅、商铺、庙宇和学校落入隔离区的人,几乎没有制度渠道去影响委员会对“必要措施”的界定。[2]
委员会起初拒绝了夷平整个唐人街的提议,转而选择受控焚烧与鼠疫死者有关的建筑。这种办法在其他地方也曾用于摧毁受怀疑的传染源。消防员先浇湿相邻房屋,再逐栋点燃已判定应予拆毁的建筑。这里的差别至关重要:原计划止于逐栋焚烧,并未包括摧毁整个街区。然而,握有紧急权力的少数人认定火焰能够受人掌控并用于消毒,于是政策有意把明火引入木结构建筑密布的街区。[1][2]
1900年1月20日,控制失效了。风把一组待焚建筑窜起的火吹向考马卡皮利教堂(Kaumakapili Church),随后席卷唐人街。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记录的过火面积为 38英亩;莫尔估计,超过 5,000人 失去财物,并在武装看守下被押往拘留营。[2][3] 华人居民承受了大部分损失,不过当地也住着日本人与夏威夷原住民。一项按照种族标签组织的政策,摧毁了一个远比标签所示更加多元的社区。[1][2]
大火看起来干脆有力,却不能证明疫情由此得到解决。1900年2月8日 写成的一份联邦报告记载,唐人街以外出现了新的感染地点,并认为“老鼠或其他害兽”或已被赶向外围。报告还记录了官员继续焚烧建筑、设置拘留营,以及在群岛各处灭鼠这项艰巨任务。[4] 这份报告无法证明大火传播了鼠疫。它表明,灾难过后,官员面对的病媒问题早已越出一场街区焚烧所能划定的范围。
后来提交国会的账目把檀香山首轮疫情界定在 1899年12月12日至1900年4月1日 之间,共计71例病例、61人死亡。[10] 这标志着第一波有记录疫情的结束,距离根除仍远。美国公共卫生署官员乔治·麦科伊(George McCoy)与唐纳德·鲍曼(Donald Bowman)在 1914年 报告称,直至1910年7月,檀香山仍不时出现病例。[11] 集中的权力让最初应对迅速展开,港口的鼠群及其生存环境依旧存在。
旧金山:缺乏共识的强制行动
旧金山应对疫情之初,权力集中程度较低,种族针对性同样强烈。Wong Chut King 于 1900年3月6日 去世后,市政官员几乎立刻在唐人街周围设下封锁线。美国海事医院局(Marine Hospital Service)的细菌学家约瑟夫·金雍(Joseph Kinyoun)在组织样本中确认了鼠疫。然而,市长詹姆斯·费兰(James Phelan)、州长亨利·盖奇(Henry Gage)、商界领袖、多数报界人士、当地医生与联邦官员始终未能形成统一对策。一些人全盘否认鼠疫,一些人接受诊断却反对任何会触发贸易限制的措施,另一些人要求检疫封锁、检查、接种,甚至摧毁整个街区。[5][7]
各方持续行动,权力却彼此冲突。有关部门限制华人和日本人出行,向华人居民强推哈夫金(Haffkine)预防性接种;政治领袖同时坚称加州没有鼠疫。华人居民只能衡量由这些机构提供的医疗建议,而机构把他们标记为威胁,搜查住宅,扰乱生计,威胁他们的人身与财产,有时又拒绝公开承认疾病的存在。[6][7]
华商与居民通过报纸、社团、谈判、拒绝配合和联邦法院作出回应。1900年6月15日,法院在 Jew Ho v. Williamson 案中裁定,叫停了覆盖十二个街区的检疫封锁。法院认定,封锁措施针对华人执行,却允许划定范围内其他种族的人自由通行。法官还指出一处公共卫生缺陷:把数千名健康者与有暴露风险的人一同困住,又允许他们在封锁线内自由移动,感染会因此得到助长,限制传播的目标反倒落空。[6]
这项裁决没有认定鼠疫纯属虚构。它裁定,紧急状态的主张无法让一项带有歧视且与风险错位的干预变得合理。权力分散在这里显露出一层常被“果断行动”的简化故事忽略的价值:法院可以中止一项措施,华人组织可以迫使官员谈判,相互竞争的实验室与外部委员会也可以检验一项有争议的诊断。这些否决点延缓了连贯的疾病控制,却也揭示出某些政策明显瞄准种族和街区,与传播链的对应十分薄弱。[5][6][7]
权力分散造成的代价依旧沉重。1903年1月 收到的一份联邦审查报告统计,1900年3月至1902年12月共有 93例鼠疫病例,并记下确诊病例间隔很长、监测情况不明、大量尸检以及对检验结果的持续争议。[5] 到第一轮疫情最后一例记录病例出现的 1904年2月,官方数字已升至121例病例、113人死亡;后来的联邦汇总提醒,这份记录恐有缺漏。[8] 州长盖奇的否认行动损害了可靠细菌学证据的可信度,金雍的种族成见与粗暴执法又损害了提供这些证据者在社区中的信誉。每一方都能把对方的作为当成拒绝合作的理由。[5][7][8]
1903–1905年:协调政令,改变关系
旧金山第一轮疫情出现转折,源于政治协调与基层关系一同发生变化。1903年2月,市、州与联邦政府达成协议,统一病例报告、街道清洁、垃圾清运和灭鼠工作。与此同时,医官鲁珀特·布卢(Rupert Blue)把办公室和实验室设在唐人街附近,聘请华人六大会馆(Chinese Six Companies)秘书 Wong Chung 担任全职口译员和协作者,由此进入那些有充分理由向早期工作组隐瞒病情的家庭。[7][9] 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的记述强调,Wong Chung 的工作远超语言翻译:他提供文化知识,持续追踪病例,并帮助联邦医生走进一个把尸检和检查视作侵犯的社区。[7]
布卢依旧使用卫生措施和国家权力。建筑接受消毒,地窖铺上混凝土,老鼠藏身处遭到清除,街道也改造得更易清扫。不过,这项计划减少了对封锁族裔街区的依赖,也更能让居民作为监测参与者发挥作用。第一轮疫情最后一例有记录的病例出现在 1904年2月;联邦鼠疫实验室于 1905年4月13日 关闭。[8][9] 1906年地震 后鼠疫再度出现,病例散布全城;国家公园管理局所述的最初病例群中,只有一名患者是华人。此后,捕鼠、检测、垃圾管理与覆盖全市的社区联络取代唐人街封锁,成为应对工作的主导思路。[7]
檀香山到1900年2月也已注意到老鼠和其他害兽。[4] 因而,这组比较无法写成一则知识高下的寓言,说一座城市掌握传播媒介,另一座城市毫无所知。旧金山后来的调整也不会抹去多年的歧视性执法和政治否认。差异落在政策如何学习。檀香山卫生委员会可以在大火后修正观念,但决策与执行始终置于同一套紧急权力机构之内。旧金山的分权体制造成了破坏性的拖延;法院裁决废除了特定的歧视性工具,1903年协议让各级机构步调一致,布卢与 Wong Chung 的合作则改变了实地工作。转折来自这些变化的共同作用。[1][2][6][7][9]
两座城市让什么变得清晰可见
大火留下的失败更加直观。弗兰克·戴维的相机可以记录烟雾、消防水带、水柱和燃烧的木结构房屋,也让一项官方决定越出预定范围后的破坏尺度显现出来。[12] 否认留下的档案则散落各处:敌意强烈的社论、争议不断的培养结果、遭到中止的封锁令、法院判决、病例之间的空白,还有彼此指责的机构。前者看起来是政府权力过多,后者看起来是政府权力太少;这幅图像仍有缺口。
两座城市都对华人居民掌握着充足权力。差别在于,政策制定者周围的权力以何种方式分布。檀香山的紧急卫生委员会集诊断、指挥、财产摧毁、拘禁和财政权于一身。旧金山则把诊断与州政府认可、市级执法与联邦权力、行政命令与司法审查彼此分开。权力集中使行动保持一致,也把一次技术判断错误放大成巨大灾难。权力分散使行动摇摆不定,同时也留下缺口,居民能够借助证据挑战与传播风险不相称的措施。[1][2][6]
更深的比较越过了“迅速行动”与“等待确定性”这组二选一;流行病很少给人其中任何一种余裕。真正的问题在于,紧急权力是否配有与其造成伤害的能力相称的纠错办法;同时最深地承受疾病和政策冲击的人,又能否在错误凝固为城市景观之前改变应对方向。檀香山的大火与旧金山的僵局,是源于同一前提的两种相反制度失败:官员相信,把唐人街当作一个受治理的客体,便足以控制鼠疫。直到合作把这个街区纳入治理体系,旧金山的应对才有所改善。此时,檀香山早已用照片留下了火焰过后才开始学习的代价。
来源
- Y. H. Phoebe Tang、Lionel Frost、Ruth Morgan 与 Andrea Gaynor,《Public Health in a Transnational Context: Hong Kong and the Third Bubonic Plague Pandemic》,Journal of Urban History 51卷3期(2025年)——比较分析鼠疫理论、檀香山与旧金山的政策、城市状况及后来的灭鼠措施。
- James C. Mohr,Plague and Fire: Battling Black Death and the 1900 Burning of Honolulu's Chinatow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年)——论述紧急权力、受控焚烧政策、1月20日大火、拘禁及其社区影响。
- 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1900: Honolulu destroyed in ‘The Great Fire’》——关于有计划焚烧、Kaumakapili Church、过火面积及居民遭到拘禁的机构时间线条目。
- 美国海事医院局,Public Health Reports,1900年3月2日,第499–502页,经 CDC Stacks 获取——关于檀香山病例、老鼠或其他害兽外移判断、官方焚烧、拘留营和港口防疫措施的同期报告。
- D. M. Currie,《Review of plague situation at San Francisco》,Public Health Reports,1903年1月30日,经 CDC Stacks 获取——联邦政府当时对确诊病例、监测、细菌学检验和机构分歧所作的审查。
- 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巡回法院,Jew Ho v. Williamson,103 F. 10(1900年6月15日),Harvard Law School H2O——反对旧金山歧视性且范围过宽的唐人街检疫封锁之判决原文。
- 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Better Lives, Bitter Lies》——一份有来源依据的公共史节目文字稿,涉及檀香山与旧金山的疫情、Kinyoun、种族化措施、华人抵抗、Rupert Blue、Wong Chung 及后来的灭鼠工作。
- Brock C. Hampton,《Plague in the United States》,Public Health Reports 55卷26期(1940年6月28日),经 CDC Stacks 获取——联邦政府对旧金山第一轮疫情病例总数和结束时间的回顾性统计,并论及后来遍及全城的再度暴发与灭鼠史。
- Vernon B. Link,《Development of Plague Control in the Western States》,载 CDC Bulletin 7卷3期(1948年),经 CDC Stacks 获取——论述1903年政府间协议、第一轮疫情控制行动及1905年联邦实验室关闭。
- 美国众议院领地委员会,Payment of Judgments on Claims Growing Out of Suppression of Bubonic Plague in Hawaii,众议院报告第3098号(1903年1月12日)——涉及过渡政府、首轮疫情日期与伤亡、紧急措施、拘禁、财产摧毁和索赔。
- George W. McCoy 与 Donald S. Bowman,《Plague in Hawaii》,Public Health Reports 29卷25期(1914年6月19日),经 CDC Stacks 获取——关于啮齿动物传播,以及檀香山病例断续出现至1910年7月的后续记述。
- 夏威夷州档案馆,《Epidemics: Bubonic Plague》,PP-17-11-001——弗兰克·戴维约在1900年1月20日拍摄的照片之原始目录记录,本文以该照片作为题图。 维基共享资源提供本文所用复制文件,并附有其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