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抗议书》(Flushing Remonstrance)起于家门口的一道难题。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泰弗森特(Peter Stuyvesant)下令,禁止居民“接纳或款待”贵格会信徒。1657年12月27日,法拉盛居民作出回应,表示无法遵从。法拉盛如今属于纽约皇后区;在当时的居民看来,迎接那些遭政府排斥的人,是良心赋予他们的责任。[1]
细读这份请愿书,一个追问便浮现出来:倘若一个人给另一位信徒安身之处,就会受到惩罚,信仰自由究竟还有多少分量?文中的回答依次援引《圣经》、荷兰的先例和城镇特许状,最后落在一项具体承诺上:让来者进入家门。整篇论述反复回到请愿者自身,说明他们将如何行动。
一道禁令如何牵动审判与判断
开篇第一句细致地区分了指控与事实。贵格会信徒“被认为是”引人歧途的人,而这只是“在一些人看来”。两处限定把指控留给了提出指控的人。即使指控写进了官方命令,请愿者仍拒绝照单接受。[1]
这份拒绝有其信仰根基。文件诉诸上帝的审判:若被他们定罪的人恰获上帝称义,他们便要承担危险。文中追问,倘若服从总督使他们违背上帝,谁能为他们的灵魂辩护?政治权力有能力惩罚他们的肉身,却无法在最后的审判中代他们作答。请愿书在这里第一次扭转了问题的方向:服从通常被视为安全的选择,此时却成了灵魂所面临的风险。[1]
对于贵格会威胁世俗政府与教职人员的疑虑,执笔者也作了回应。他们援引摩西与基督,以此说明权威如何处于上帝的护佑之下。依照文中的推理,宗教差异本身尚不足以让统治者与教职人员认定自身的存续受到威胁。请愿者依然承认政府应有的位置,同时质疑政府要求他们协助迫害邻人的做法。[1]
历史学家埃文·海费利(Evan Haefeli)为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撰写的研究,解释了其中一项关键的制度区别。荷兰的良心自由保护个人信仰,同时将公开宗教活动的特权保留给归正宗教会。这样的安排,在聚会与布道问题上留下了诸多冲突的余地。法拉盛请愿书所触及的,正是内心持守信仰与同他人一起践行信仰之间的界线。[2]
圣经语汇所及之处
随后,文件将目光投向更广阔的人群。那句著名的“犹太人、土耳其人和埃及人”,把请愿者所属基督徒群体以外的人,也纳入同出亚当的人类谱系。文中的荷兰是一国典范:它的荣耀在于让不同信仰的人共享和平与自由。[1]
这段话带有明确的诉求。请愿者借它告诉总督,他们希望他遵守的是怎样一种荷兰传统。赞颂在这里具有政治作用:一位殖民地官员,正接受以其所代表的国家之理想为尺度的衡量。至于荷兰各地的治理是否都符合这一理想,则属于另一项历史问题。
请愿书接着点出长老会、独立派(Independents)、浸信会与贵格会。从全体人类说到具体的基督教派,论述又回到了那些实际面临危险的人。执笔者表示,即使教派有别,他们也愿意承认彼此身上有来自上帝的东西。照料他人的责任,在教义尚有分歧时依然成立。[1]
这些语言浸透了基督教信仰,推理也以这份信仰为根基。现代读者若把引经据典的段落仅仅视为权利主张前的修饰性铺垫,就会错过它们的力量。在这里,《圣经》给出了拒绝命令的理由。即使来客的身份会让接待变得危险,请愿者的信仰仍要求他们开门相迎。
请愿书作出了什么承诺
临近结尾,论证转为承诺。如果上述人等平和地来到这里,执笔者将克制暴力,允许他们在城镇与自家屋舍之间“自由离去与返回”。这项承诺关乎人在日常居住之地的往来:抵达、进入、离开、返回。自由由此有了可以付诸实践的地方。[1]
这份接纳附有条件。欢迎的对象,是怀着爱意前来的人;请愿书也继续承认世俗权威。它并未提出一套可以凭良心为任何行为免责的理论。其最有力的主张在于:和平相处的人纵有宗教差异,彼此应尽的责任仍然有效。
最后一段援引法拉盛的1645年特许状。这份特许状以联省议会(States General)的名义颁发;请愿书则以忠诚臣民的宣言收尾。请愿者将自己的立场表述为维护一项已有的承诺。他们与斯泰弗森特的分歧,由此成为对服从本身的争议:服从究竟要求他们履行哪一项义务?[1][3]
史料所能证明的范围,也需要留意。海费利指出,那道针对贵格会的法令原文已经佚失,其施行情况只能依据请愿书和其他同时代记载重建。请愿者的措辞可以直接查阅,而他们所反对的命令,留给后人的记录较为残缺。[2]
拒绝之后,仍须抗争
请愿书递交后,并未立即获得接纳。据纽约州博物馆记载,部分签署者遭到逮捕和监禁。[3] 1662年,约翰·鲍恩(John Bowne)因举办贵格会聚会被捕,随后遭到放逐。这场争议最终随着他的流放,来到阿姆斯特丹的荷兰西印度公司董事面前。[2][4]
鲍恩故居博物馆保存了一份尤其能说明后续情形的文件:他提交给董事们的最后一份书面抗议,按新历计,日期为1663年6月9日。馆方明确区分了这份文件与法庭陈述,后者没有留下文字记录。董事们要求鲍恩先承诺服从殖民地法令,才肯给予他所要求的补偿与返程安排。鲍恩提出异议:这样的承诺,等于要求他交出良心,而他此前正是为了坚守良心,才承受了流放。[4]
馆方的记述也让这段历史难以归结为一场干脆的胜利。鲍恩离开时,未能得到自己所寻求的保证,也不知道董事们此前已经发信斥责斯泰弗森特,并命他容忍贵格会信徒。有利的指令已经发出,申诉者本人却仍未得到满意的解决。良心若要得到当局承认,仍得面对当局开出的条件。[4]
留存的纸页
上方的档案照片展示的是一份当时制作的官方抄本。据纽约州博物馆介绍,1657年,一位殖民地秘书将请愿书正文与姓名抄入荷兰殖民地议事会的会议记录;请愿书原件的下落至今不明。这份留存的记录在1911年3月29日州议会大厦火灾中被烧灼。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后来配合2018年的一场展览,发布了这张照片。[3][5]
纸页残损的边缘,属于文献保存的历史。那些句子则留下了另一种脆弱处境:一群人承认政府的权威,同时拒绝其中一道命令。《法拉盛抗议书》经久不衰的力量,在于它让良心走过的这段距离。起初是内心的责任,最终成为让一扇门始终敞开的承诺。
资料来源
- 纽约法院历史学会,《1657年法拉盛抗议书》——日期为1657年12月27日的请愿书英文全文,包括结尾援引城镇特许状的段落。
- 埃文·海费利,《纽约法拉盛的〈法拉盛抗议书〉、鲍恩故居与贵格会聚会所:美国宗教自由的历程》——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收录的历史研究,尤其参见有关个人信仰与公开礼拜、佚失的法令,以及鲍恩被捕与申诉的讨论。
- 纽约州博物馆,《标志性历史文献将于12月27日在纽约州博物馆展出》,2009年12月21日——介绍1645年特许状、签署者所受的惩罚、同时代官方抄本及其保存历史。
- 鲍恩故居博物馆,《约翰·鲍恩1663年致荷兰西印度公司的抗议书》——英文与荷兰文手稿抄本、转录文本、历法说明,以及鲍恩返程所附的条件。
- 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启发〈权利法案〉的文献在联邦大厅国家纪念地展出》,2018年——现存《法拉盛抗议书》照片的来源,并介绍该文献的展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