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09-18 02:36 UTC,英国气候顾问已将一项前置条件置于希思罗机场扩建争论的中心:政府大臣在批准项目开发许可前,应先立法,要求航空业在2050年前以直接减排和工程化碳移除处理自身的全部排放。气候变化委员会(Climate Change Committee)9月16日发布的报告属于政策建议,报告本身未对跑道项目作出批准或否决决定。[1]
问题涉及的范围超出了机场建设。新增跑道可以容纳更多航班,扩建能否满足气候要求,则取决于飞机燃烧的燃料、减排后剩余的排放,以及处理这些排放的费用由谁承担。最尖锐的分歧在于:相关政策框架尚在制定时,扩建能否先行推进。[2][5]
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
三份有明确日期的记录说明了当前进展:
- 2025年11月25日——政府征询意见:英国交通部正式就机场政策审查及航空业对国家碳预算的贡献,向委员会征求建议。这标志着咨询程序启动,扩建许可仍需另行审批。[6]
- 2026年7月17日——碳移除政策:政府表示,刺激温室气体移除需求的方案仍需研究,更多细节将于2027年公布。这份文件记录了政策制定的进程,航空业碳移除义务仍待确立。[4]
- 2026年9月16日——最新评估:委员会认为,在现行政策下,尚无可信方案能够使希思罗机场扩建与气候目标相容,路透社也报道了这一结论。这项明确判断针对现有政策,未来其他政策安排的成败仍属开放问题。[1][2]
更清洁的燃料为何仍不足以解决问题
英国已实施可持续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SAF)强制使用规定。主要强制使用比例从2025年的2%起步,将于2030年提高至10%,2040年提高至22%。燃料供应商按温室气体减排量获得证书,可使用或交易证书,也可通过缴纳替代款项履行义务。[3]
这里的可持续,依据的是全生命周期比较。这类燃料可以减少生产和使用环节的排放,航班本身仍有气候代价。按照强制使用规定,合格燃料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须比化石燃料基准至少减少40%。不同生产工艺的减排幅度各异。[3]
评估扩建承诺时,这一区别至关重要。低排放燃料占比上升说明减排取得进展,至于每一吨剩余排放是否都得到处理,仍需另外举证。路透社报道,SAF在全球航空燃料使用量中的占比仍低于1%,成本则是传统燃料的数倍。这个全球数字用于衡量应用规模,英国强制使用规定的合规情况须另行考察。[2]
购买碳移除能解决什么?
工程化碳移除从大气中提取二氧化碳并加以储存,直接空气捕集与封存就是其中一种方式。委员会将这类持久性移除与植树区分开来,认为植树的永久性不足,难以补偿航空业使用化石燃料后剩余的排放。[1]
政府7月的回应说明了碳信用背后的产业建设工作:为碳移除项目提供确定的收入预期,投资碳运输与封存网络,并建立可靠的需求和标准。回应同时强调,碳移除必须与减排相配合。因此,每一份碳信用都须有实际移除量作为依据,仅有未来购买的意向,仍不足以证明移除已经兑现。[4]
一个尚未解决的细节颇能说明问题。7月的回应讨论了调整SAF强制使用规定、使其同时支持燃料和永久碳移除的提案,最终将其列为进一步研究事项,尚未采纳。已在运行的燃料义务与未来的碳移除安排,处于不同的政策阶段。[4]
由此可以作出的实际推论是,任何扩建评估都要同时核查排放账目与实际交付。计划中的排放可以在纸面上达到平衡,所依赖的项目、买家和规则却仍待齐备。
争议也在于决策的先后顺序
行业联盟Sustainable Aviation承认,现行政策不足以使航空业完全脱碳。该联盟在9月16日的回应中支持由行业承担适当的转型成本,也承认这些成本会影响需求。不过,联盟反对将完整政策框架作为扩建的先决条件,主张增长与脱碳政策可以同步推进。[5]
联盟还警告,英国若大幅收紧规则,乘客或将转经海外枢纽。这反映了行业对竞争力和排放跨境转移的担忧;某项具体英国措施是否会增加全球排放,仍需证据支持。[5]
委员会更看重在批准许可之前落实承诺。其设定的方案假定,脱碳成本会传导至票价,既为更清洁的航空出行筹资,也帮助抑制需求增长。委员会还要求制定应急安排,以应对燃料或碳移除技术未能按时扩大应用规模的情况。[1][2]
理解这场争论,需要分清对最终目标的共识,以及对新增运力审批条件的共识。即使各方认同同一个目标,审批条件仍有很大的分歧空间。
哪些进展会改变前景?
未来一天内,这份报告带来的变化是政府大臣决策时可参考的证据增加,旅客收费并未因此新增。未来一周,值得关注的是有关方面是否就许可前置条件作出实质回应。未来一个月,则可留意拟议的政策工具、责任部门和实施日期。这些时间跨度仅供跟踪进展,均非已经公布的期限。
解读后续公告的基准情形是政策继续制定,现有缺口仍然存在。较有利情形需要具备有约束力的义务、可信的供应安排,以及在交付延迟时明确启用的后备方案。若扩建决策依赖未来技术,却未明确采购责任归属及供应不足时的处置办法,较不利情形就会更加清晰。这些判断以文件内容为依据,并各有前提条件,规划审批的结果仍有待后续决定。
下一份公告发布时,可依次核对:
- 确认文件性质:政策建议、公开咨询、立法,还是项目开发许可。
- 查明谁承担排放义务,以及何时开始具有强制执行力。
- 寻找实际交付的证据,以及交付不足时的应对安排。
更新条件:若政府将建议中的框架立法实施、修改扩建提案,或发布足以弥合已识别缺口的新评估,本文需要修订。单凭目标宣示,尚不足以认定这些条件已经满足。
来源
- 气候变化委员会,《就希思罗机场拟议扩建向英国政府提出的建议》,2026年9月16日——执行摘要及第2—4章,包括在批准项目开发许可前应满足的建议条件。
- 路透社,《顾问称,除非航空公司采取更多行动,否则希思罗机场扩建与英国气候目标不相容》,2026年9月16日,转载于London South East——独立报道、技术应用规模与应急规划。
- 英国交通部,《SAF强制使用规定:基本指南》,2024年12月19日——燃料义务、全生命周期减排、证书及缴款替代履约条款。
- 英国能源安全与净零排放部,《温室气体移除独立审查:政府回应》,2026年7月17日——供应支持、需求政策,以及与SAF强制使用规定相衔接的提议。
- Sustainable Aviation就气候变化委员会机场扩建报告作出的回应,2026年9月16日——行业联盟对成本、竞争力及扩建先后安排的公开立场。
- 英国交通部,《致气候变化委员会的信:〈机场国家政策声明〉审查期间的参与》,2025年11月25日——政府正式征询建议的文件。
- Joe Mabel,《伦敦希思罗机场维珍航空飞机航拍照》,摄于2024年4月17日,维基共享资源——资料照片及署名记录,CC BY-SA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