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没有从让-雅克·德萨林写起,开头列出的是二十二名将领。亨利·克里斯托夫、亚历山大·佩蒂翁、弗朗索瓦·卡普瓦与其他签署者宣告自己是海地人民的合法诠释者,继而把宪法呈交皇帝核准。主权以众人之声开口,权威最终收束到一人。[1]
从打碎锁链的人民,到化身国家的统治者,这一转折贯穿《1805年5月20日帝国宪法》。将领们当天呈交文本,德萨林在帝国宫殿予以核准,第14条就在这份文本中把“黑人”定为全体海地人的共同称谓。[1][2] 把这句话从前后条款中抽离,它很像一句令人震动的种族口号;顺次读下去,其政治作用更为严密。它把奴隶制用来排列人的殖民等级转化为政治共同体成员身份的名称,同时又将这种身份系在严加守护的疆土、为革命效力的责任,以及一位被写成国族父亲的皇帝身上。
这组张力无法靠在文献的解放性与专制性之间二选一来消除。它本身就是文献的骨架。在一个刚刚表明自己愿意逆转废奴的世界里,海地建国者借宪法语言将解放写成不可逆转之事。同一套语言把平等落实为具体条款,也让权力垂直排列。
图片背景:封面使用这部宪法首页的 Gallica 扫描件。页面上密集排列的将领姓名意义重大:第14条所写的国族家庭,先由具名的军事建国者宣告,再由皇帝核准。[1][7]
废奴遭到逆转之后的一部宪法
日期说明了这种迫切。法国在 1794年 废除了殖民地奴隶制,革命开启的局面却未能持续。到了 1802年,拿破仑政府在废奴尚未生效之处保留奴隶制,又在瓜德罗普恢复奴隶制;种族限制也重新遍及法国帝国体系。法属圣多明各的军队继续对法作战,海地于 1804年1月1日 宣布独立。[5]
到 1804年10月,德萨林已经称帝。因此,翌年5月公布的宪法所组织的是帝国,尽管海外时常给早期海地冠以共和国之名。它把一个由战胜蓄奴帝国的人们创建的帝国写进宪法。德萨林于 1806年 遇刺,随后爆发内战,南北两个敌对政府各自出现,这部宪章的制度寿命因而十分短暂。[4]
制度寿命虽短,文献的分量未减。开篇声明先为这片土地改名:岛上人民在“从前称作圣多明各”的地方组成一个自由、拥有主权并独立的国家,国名为海地帝国。[1][2] 第2条随即把革命能否存续的检验写进宪法:奴隶制永远废除。第3条和第4条承认海地人在国内互为兄弟,并规定无论法律惩罚还是保护,所有人都受同一部法律约束。[1][2]
这些条文将自由安置在一个明确的政治共同体中,这个共同体由一场反抗奴役并取得胜利的斗争造就。任何国家皆可许诺的抽象之物,无法穷尽这里的自由。塔玛尔·赫尔佐格认为,宪法的做法拒绝假定继承下来的种族分类已经失去作用:它接过旧有分类,把所有海地公民都称为黑人,以此追求平等。[3] 普遍性经由一段历史进入,位置就在历史之中。
第12至14条组成同一个论证
从前两条开始读,第14条会清楚许多。第12条禁止任何白人,不分国籍,以主人或产业所有者的身份进入海地领土,也禁止他们在那里取得财产。第13条把经政府归化的白人妇女、她们的子女,以及归化的德国人和波兰人列为例外。随后,第14条宣布,同一家人的孩子之间一切肤色差别都须终止,并给所有海地人同一个统称:黑人。[1][2]
这样的排列使纯生物学读法站不住脚。第13条明确承认为白人的若干国民,进入第14条的政治词汇后也成为黑人。历史学家朱莉娅·加菲尔德结合存世文本与译本强调了这一点:条文试图让黑人身份取决于对海地的归属,肤色深浅不再充当量尺。[4] 赫尔佐格以及加菲尔德梳理的学者,把这一改写视为对公民普遍性的激进重造:原本标记从属地位的词,如今涵盖整个公民共同体。[3][4]
第12条又堵住了把这段文字轻易读成“种族色盲”故事的路。种族仍在宪法的法律视野之内。它清楚记得在法属圣多明各,主人与产业所有者各自意味着什么,继而筑起法律屏障,阻止二者回归。条文列出的例外,也让性别、国别来源与归化身份之间的分别继续存在。文本没有说明这些例外背后的统一检验标准。它们排列在此,显出的是白人范畴内部的一道政治界线;条文没有声称德国人和波兰人与其他欧洲人存在生物差异。[1][4]
这一做法有两种有力的解释。一种强调它的扩展力量:殖民社会曾按繁复的肤色等级切分人群,如今这些人被聚拢为单一的反奴隶制国民共同体。另一种强调加菲尔德援引多丽丝·加拉韦所说的“否定性普遍主义”:新的集体身份有一部分来自对白人性的排除,而白人性在这里指殖民支配者的位置。[4] 文本把纳入与排除放在相邻条款中,两种读法因此都能找到依据。第14条把黑人身份扩展为公民身份;第12条则在外围筑起防线。
家人彼此平等,却有一位父亲
家庭比喻早在第14条之前已经出现。第3条称海地公民在国内互为兄弟。第9条用家庭和军人角色衡量一名值得尊敬的海地人: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尤其是一名士兵。到了第14条,公民成了同一个家庭的孩子,国家元首则是他们的父亲。[1][2]
乍看之下,这套词汇把政府写成一家人;放回上下文,家中尊卑也被排得分明。手足之间可以平等,父亲却居于他们之上。抹去肤色差别的条文,由此把国家元首置于平等的轴心。它的政治语法,是垂直监护之下的横向手足平等。
制度条款让垂直的一面再无疑义。德萨林被称为皇帝、最高统帅、复仇者与解放者;皇帝和皇后的人身被宣布为神圣不可侵犯。皇位虽称由选举产生,德萨林却可以指定继承人。他任免部长、将领、法官、地方行政官和其他公职人员,掌管国家财政,控制武装力量,宣战、议和与缔结条约也都由他一人决定。[1][2] 师级与旅级将领依其职衔成为国务委员会成员。首页所列的军事建国者没有退出宪法舞台,他们转而成为国家的统治阶层。
若在现代制度意义上称第14条为民主,便会读错条文。它统一公民称谓,主权权力却没有随之平等分配。这个“家庭”把昔日殖民臣民联合起来,共同抵抗种族秩序;与此同时,父亲兼皇帝居于中心的位置,也被写得如家庭尊卑一般自然。在这部文献里,解放与命令落在同一个比喻中,没有分作彼此隔绝的篇章。
财产被奉为神圣——属于重塑后的政治共同体
另一组表面矛盾,同样需要细读才会显出含义。第6条宣布财产神圣,第12条禁止外国白人取得财产,一般规定则将此前归法国白人所有的财产没收为国有。[1][2]
一旦抽去“财产”的历史,这些条款便会彼此抵牾。在殖民地圣多明各,土地、种植园和依法被当作财产的人,全都落在所有权的范围内。土地转移还伴随着法律手续之外的暴力:1804年,德萨林政府下令杀害仍留在当地的法国白人中的大部分。费雷罗把这场屠杀、战时逃亡,以及随后的没收与产权审查,同大部分生产性土地转入国家手中的过程联系在一起。[6][8] 这个新国家摧毁了将人当作财产的制度,又以暴力抗击恢复殖民秩序的要求,由此诞生。宪法保护新政治共同体内部的财产;被它击败的旧秩序所造出的一切产权主张,并未得到一概承认。
结果没有沿着“种植园转给独立小农”的简单路线发展。德萨林统治时期,大地产仍保持完整,并在一套受到严密管制的农业制度下经营,出口收入则帮助国家负担保卫独立的开支。[6] 这项后来的证据限定了单凭宪法文字可以证明的范围。第12条挡住白人产业所有者回归,至于土地平等分配和种植园劳工自主权,条文都未作规定或保障。
同样的限度也适用于第14条。一项法律称谓不足以证明旧有分野已经从日常生活中消失:分野的一边,是全面解放前便已自由的人,包括生来自由者与早先获释者;另一边,是在革命中得到解放的人。[4] 男性化的家庭词汇同样不足以确立女性拥有平等政治地位。拉法埃拉·萨尔蒂对法国革命时期大西洋世界的种族、性别与依附关系所作的广泛研究指出,正式解放与公民身份曾一再留下性别化的依附关系。[5] 这部宪章呈现了国家希望人们怎样辨认这个民族。行政实践、土地占有、劳动、家庭法与后来的内战,则显出这一命名始终没有覆盖全部社会现实。
一个句子改变了什么
把第14条放回整部帝国宪法中阅读,1805年宪法最深的启示才会显现。孤立颂扬这条文,或因它身处帝国便一笔抹去,都会遮蔽这层含义。它的激进处,在于拒绝那套自称中立的解决方案。一个以种族化奴隶制建立起来的社会,单靠从纸面省略种族,无法清除这份遗产。海地建国者夺过强加给被奴役者的称谓,再将其扩展到足以容纳全体公民——包括前一条仍称为白人的归化欧洲人。[1][3][4]
它的限度也藏在这种纳入方式里。宪法把差异合入一个民族家庭,再给这个家庭一位军人父亲。新国家先决定拒绝哪些殖民产权主张,随后才宣布财产受到保障。宪法宣布一部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同时把法律、公职、武装力量与继承方面的巨大控制权授予德萨林。[1][2]
正是这种组合,让文献超越了短暂的制度生命。第14条从未声称肤色已经消失,它改变了肤色这个分类所回答的问题。在殖民统治下,肤色排列身份等级,也决定一个人遭受奴役的风险;在宪法的建国语言中,“黑人”指向一个主权政治共同体的成员身份,这个共同体以阻止奴役卷土重来为建国目的。这场转化留有缺口,也深深卷入权力。它是一次宪法尝试,要让革命以一个人民的形式存续。
来源
- 海地政府文献集,经 HaitiDocs 收录,Laws and Acts under the Reign of Jean-Jacques Dessalines, 1804–1806——1805年5月20日帝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的法文原始文本数字版。
- Wikisource,“Constitution of Hayti (1805)”——这部宪章的历史英文译本,本文将它与法文文本对读,作为阅读辅助。
- Tamar Herzog,“Independence(s): What Is a Revolutionary Law?”,载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Latin American Law in Global Perspective(2024)——比较研究革命国家的建立,以及海地如何用黑人身份表达平等的法律史论述。
- Julia Gaffield,“Race and the Haitian Constitution of 1805”,宾夕法尼亚大学图书馆(2015)——分析第14条、存世译本、政治含义与彼此竞争的学术解释。
- Raffaella Sarti,“From Slaves and Servants to Citizens? Regulating Dependency, Race, and Gender in Revolutionary France and the French West Indies”,International Review of Social History 67(2022)——考察革命时期大西洋世界的废奴、重新奴役、公民身份与性别。
- Mario Ferrero,“Accidental socialism: a natural experiment in Haiti 1796–1820”,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17(2021)——研究土地没收、国家财产、种植园管理与革命后的经济。
- 法国国家图书馆,经 Wikimedia Commons 收录,“Constitution d’Haïti (20 mai 1805), page 01”——本文封面所用 Gallica 档案扫描件的来源页面。
- Carolyn Fick,“Jean-Jacques Dessalines and the Independence of Haiti”,法国国家图书馆 Shared Heritage: France–Americas——论述1804年的独立安排、德萨林针对仍留当地法国居民的命令,以及相关宪法背景。